
河北沧州的朱俊健律师接手这个案子时,发现情况并不乐观。原告虽然在一审胜诉,但央企集团的上诉让案件充满变数。他们主张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认为一审遗漏主体;还称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并且指出租金证据不足,钢模板无合同依据。朱俊健仔细研究了相关材料,发现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公司注销后母公司应承担责任,以及租金计算的真实性和租赁关系的存在。这起案子的问题在于,如何在央企集团强大的法务团队面前,找到有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原告的诉求。
突破口不在合同,那在哪里?朱俊健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翻阅了大量的租赁合同、提货单、退货单等资料,梳理时间线,以确定租赁物资的交付和使用情况。同时,他还走访了相关施工现场,了解实际的施工情况和租赁物资的使用情况。通过这些努力,他发现央企子公司注销时未通知债权人,且母公司100%控股,依据《民法典》规定,母公司应直接承担全部责任。他还指出2017年的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后续仍持续发生退货与租金,以此证明租金金额的真实合法。此外,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他结合提货单制式、签收人员一致性、行业惯例,成功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经过这些工作,案子有了实质进展,对方开始松动。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朱俊健律师在二审庭审中,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进行答辩。他运用证据比对等手段,将自己收集的证据与对方的主张进行一一对比,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上诉理由。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某央企集团需支付租赁费207406.87元,返还各类租赁物资,不能返还则赔偿37733.5元,返还钢模板并支付违约金3000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央企集团承担。在这起案子中,朱俊健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他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扎实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让模糊的事实变得清晰,避免了原告陷入漫长的诉讼。
朱俊健律师相信,再复杂的纠纷也怕“较真”两个字——较真每一份合同、每一张单据、每一个时间节点。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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