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相关案件130余件,在合同纠纷领域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善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精准把握法律关系,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共同承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案存在诸多难点,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抗辩,还提出“被胁迫签字”等主张。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付款条件已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被告齐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36,000元用于企业经营,但未能按约偿还本息。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李超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被告财产。庭审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认定及债权金额计算依据。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天津XX公司承建被告天津市XX公司分包的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核心抗辩。李超律师通过当庭质证,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稳固原告诉讼主体地位。系统梳理双方合同及付款流水,证明诉讼时效应从被告最后一笔付款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这些案例对于同类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全面梳理相关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为胜诉奠定基础;在法律适用上,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论证;面对被告的抗辩,运用法律原则和证据进行有力驳斥;注重公平和诚信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类型复杂。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影响到市场交易的稳定和秩序。李超律师在多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合同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合理的法律适用和有效的诉讼策略,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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