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是什么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6、悔过书。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庭暴力收集的一些证据:
1、对案发现场及身体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录像。
2、及时医院就诊,保留就诊记录;必要时,可进行伤情鉴定。
3、如果施暴人出具了不再施暴的承诺书,注意留存。
家暴不单单是夫妻之间的暴力,也是父母对孩子的,有老人的,都是属于家暴。如果家庭中发生家暴,那么直接报警处理,维护自己个人的权益,如果情节比较轻,不能构成刑事处罚,那么会判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两百元,如果情节比较严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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