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7日,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昭通市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了滑坡灾害险情。这场灾害对包括多名原告户在内的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了影响。其中20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但其余户并不满意,他们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2019年开始执业的李朝永律师,执业于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昭通。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他接受永某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介入此案。李朝永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就是深入调查核实,凭借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逾1000余件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调查核实的重要性。他明白只有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才能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找到有力的支撑。
李朝永律师开始逐一审查关键证据。他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查阅过程中,他发现部分原告要求高额安置补偿缺乏合理依据,文件中对于灾害处理和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而原告的诉求超出了规定范围。他还发现一些原告在陈述受灾情况时存在夸大的情况,通过与实际的处理文件和程序进行比对,这些疑点逐渐浮出水面。他通过查阅文件,补强了政府部门在处理灾害过程中程序合法、补偿合理的证据链条,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李朝永律师曾任昭通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财税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原告高额安置补偿的诉求是否合理,他确定了依据政府处理文件和程序进行辩护的法律路径。他认为,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判断补偿的合理性,而不是原告单方面提出的高额诉求。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李朝永律师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深入调查核实,全面了解事件的背景和相关情况,再仔细查阅政府部门的处理文件和程序,通过精准的证据比对和分析,找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和疑点,从而确定合理的法律路径,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真正做到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府公信力与群众合法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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