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某月5日,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李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马驾车与肖所骑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李受伤,肖受伤后不幸死亡。肖生前还有视力一级残疾的次子肖依赖其生活。此次事故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肖为主要责任方,马承担次要责任。
柴昊然,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已承办案件逾百余件。他深耕民事领域,尤其在建工类合同案件和刑事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柴昊然担任原告李等人的代理人。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柴昊然深知其中的难点。被告马认为应核减治疗费用,垫付款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还指出原告部分诉请无证据支持或不应由其承担;而被告保险公司对医保外用药和基础疾病治疗费用提出质疑,认为马无需承担赔偿费用,会按约定赔偿。柴昊然凭借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深入了解,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责任的划分是关键。他积极收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医疗费用清单、交通事故认定书等,以证明原告的合理诉求。
在庭审过程中,柴昊然清晰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强调各项赔偿费用的合理性。对于被告提出的质疑,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反驳。他了解到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责任比例的认定直接影响赔偿金额。根据相关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他为原告争取合理的责任划分。最终,法院认定肖承担主要责任70%,马承担次要责任30%。
对于赔偿金额,柴昊然协助原告进行了合理的变更。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变更后为410.80元。经过柴昊然的努力,法院判决交强险先行赔偿1000元,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马垫付款30.60元也由保险公司赔付;对于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原告损失,马不需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责任项下原告的损失承担12%的赔偿责任,即赔偿525.95元。不过,法院未支持原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过高的请求,最终原告获得的赔偿款为235.95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让柴昊然在行业内赢得了认可。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化解了法律纠纷。他也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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