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详情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用。原告信任被告,先后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给被告转账,实际交付本金将近60万元。
两人签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不过没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还了一点,到2025年5月,累计还款才8万多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没获批为借口拖延。
因为被告不还钱,原告委托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维权。沈杰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像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把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都还原了。考虑到借款是从金融机构套贷转借的,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沈杰律师提前做好了法律论证,确定了诉讼策略。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套贷转借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查明,原告的借款是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被告的。原告主张,虽然钱是套贷来的,但被告确实用了这笔钱,应该还钱。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进行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款合同无效。所以,原被告的借款合同无效。因为这种套贷转借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法律不允许这种行为合法化。
第二,被告应偿还的欠款金额是多少
法院查明,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原告主张被告按照确认的金额还款。被告未出庭答辩。
法院最终认定,虽然借款合同无效,但被告实际使用了原告的资金,应当返还原告实际出借且未偿还的款项。所以,被告应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轻易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他人,这不仅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还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其次,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最后,遇到对方拖欠欠款的情况,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套贷出借的借贷纠纷中,法院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依然判决被告归还54.9万元本息,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沈杰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了7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正是这些丰富的经验,让他在面对套贷合同效力认定、大额资金往来核对等难点时,能精准把握诉讼策略,规避法律风险,固定核心事实。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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