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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湖北咸宁某职校内,17岁的职校学生祖某(被告)与同校学生卢某(被害人)因寝室打扫纠纷发生互殴,导致卢某下颌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祖某主动投案,其家属赔偿2万元,学校及医院连带赔偿9.6万元。
张丹华律师自20XX年开始在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百余件案件,凭借集美大学法学本科的教育背景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双重专业背景,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介入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祖某,全面了解案发经过。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张丹华律师确定了四维辩护策略。在证据重构方面,举证被害人先动手的证人证言,锁定过错分担;提交低保证明、父母病历,激活《刑法》第17条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在赔偿闭环方面,促成三方赔偿11.6万元,彻底化解矛盾。在程序衔接上,审前社会调查确认社区矫正可行性,扫除缓刑障碍。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祖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使其免于羁押,保障了继续学业,避免犯罪标签影响成长。
张丹华律师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一贯习惯先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细节,然后从证据重构、赔偿闭环、程序衔接等多维度制定辩护策略,抓住法定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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