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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是一名在校学生,此前没有违法犯罪前科。2023年3月14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事拘留,3月28日被执行逮捕。他起初觉得自己只是参与了诈骗,问题应该不大,心存侥幸。
然而,随着案件的推进,董某陷入了困境。他尝试自己解释情况,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他更加焦虑和自我怀疑,不知道自己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后来,董某家人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王正兵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犯罪领域。
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董某是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份子与被害人进行通话,且他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这个细节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王律师制定了策略。他指导董某家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时,多次和公安、检察院沟通,阐述董某的情况。
庭审中,王律师提出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听到这个结果,董某从极度紧张变得长出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犯罪后要主动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处理;第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对量刑有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犯了错,只要有悔罪表现,积极弥补,还是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的。在这个案子里,王正兵律师抓住董某犯罪形态和现有证据,多次和公检沟通,为董某争取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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