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一的车在保险公司A投保了20万元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了150万元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了1.8万元医疗费,被告一额外补偿了死者家属10万元,但这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死者的三位近亲属为维护权益,委托了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的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优先赔付。
王帅龙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关键操作。他先全面收集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把这些关键证据系统地固化,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和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还有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形成了完整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打下坚实基础。
在应对各方抗辩时,王帅龙律师也毫不含糊。针对被告二“车辆属非机动车”“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的说法,他结合交警车辆定性结论,主张被告二按次要责任赔偿,同时认可其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对于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他提交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面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说法,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强调丧葬费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不合理的核减理由。
之后,王帅龙律师结合死者年龄和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最大程度维护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包括142763.99元医疗费、570144元死亡赔偿金、2955元护理费、64412.50元丧葬费、450元交通费、5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还需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这些款项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遇到交通事故纠纷,大家要注意这些:一是及时收集和保存好与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像责任认定书、病历、发票等,这是维权的关键。二是遇到保险公司或对方提出不合理的抗辩,不要轻易妥协,要积极寻找证据反驳。三是核算损失时要依据法律和当地标准,确保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
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了五百余件案件。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学识和多年积累的法律实务经验,精准地抓住了案件关键,有效应对各方抗辩,成功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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