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和劳动用工中,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时有发生,这些案件不仅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还关乎企业和个人的重大利益。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她还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出色的仲裁调解能力。
在合同事务方面,吴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件中,死者何XX于2024年12月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后因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拟接收部分保洁人员。2025年1月1日,何XX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其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后因劳动关系争议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何XX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物业公司委托吴静律师代理应诉,律师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何XX出生于1964年12月,至2025年1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主体条件;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不满足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要件;何XX此前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尚未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原告主张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件中,吴静律师以“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突破口,精准界定用工关系,全面规避了企业的用工风险,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在大额玉石买卖欠款案件中,委托人赵XX长期从事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原告处采购和田玉(碧玉)进行网络销售,累计拖欠货款XXX元,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吴静律师代理此案,主张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欠条、微信聊天记录、供货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明确;被告应依法支付全部货款,其长期占用原告资金已构成违约,应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按照LPR主张逾期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推动高效调解,在保障全额债权前提下,促成快速结案,避免长期诉讼。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XXX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8000元;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年利率3%的逾期损失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吴静律师将零散交易整理成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大额债权,高效落地调解策略,设置强制执行条款兜底,将诉讼成本全部转嫁,为委托人实现了货款全额追回,并争取到逾期损失补偿。
在劳动争议高额索赔案中,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对于工资,认可应发未发部分工资,但原告主张金额过高,应按平均工资依法核算;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值班内容为辅助性、可休息事务,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不应支付加班费;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部分扣款无依据,法院依法支持合理部分,驳回高额虚高主张。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核心抗辩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原告2024年1月工资4000元,2024年2月1日至3月18日工资10790.69元,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的诉讼请求,驳回经济补偿金40053元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余全部高额诉求。吴静律师精准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完整提交制度、签字确认、辞职报告、考勤等证据,为企业实现了重大减损。
从这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对于合同纠纷,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梳理证据链条至关重要,这有助于维护交易的公平和稳定。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明确员工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合理判断诉求的合理性,能够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用工的合规化。吴静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展现出了精准把握法律要点、有效运用证据、合理制定诉讼策略等能力,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