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同。《民法典》主要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合同编规范的是民事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
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劳动合同法》侧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有详细规定,比如规范了试用期、经济补偿等内容。
不过,在非典型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纠纷处理上,《民法典》可作为补充适用,当相关纠纷无特别法规定时,可依照《民法典》中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处理。
二、民法典对劳动合同调整带来哪些影响
《民法典》虽未直接调整劳动合同,但对其有间接影响。
一是在主体资格方面,《民法典》完善了民事主体制度,明确了各类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助于判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如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可用于界定用人单位是否适格。
二是在合同履行上,《民法典》中合同履行的规则,如情势变更、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可在劳动合同履行中参照适用。当出现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时,可考虑情势变更原则。
三是在权益保护上,《民法典》加强了对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保护。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时,需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否则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三、民法典下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有何变化
《民法典》本身并非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直接法律依据,其施行未改变劳动合同纠纷的核心处理规则。此前劳动合同纠纷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民法典》施行后依旧。
不过,《民法典》规定可作补充适用。比如在劳动关系明确,但出现合同履行中未规定事宜且无劳动法律可依时,可参照《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如履行原则、合同解释等,为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提供一定指引,但不改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主导地位。
既然我们了解了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不同,那在实践中就会面临一些新的疑问。比如,当一个合同存在部分民事合同属性又有劳动关系特征时,该依据哪部法律去判定呢?还有,在《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纠纷又与民事关系紧密相关时,《民法典》的介入点和适用程度如何把握呢?这些问题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并不少见。如果您在处理与《民法典》或《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事务时有任何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