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件属于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原告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毕晓娜律师代理的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而被告认为自己已按约完成委托事务,平台停运责任不在己方。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并不充足。一审中,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被告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被告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并进行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
首先,明确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毕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产品(服务)购买协议》系委托合同,被告仅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已按约完成工作,委托事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平台运营风险与被告无关。为此,毕律师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提交工作沟通记录,证明被告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
其次,确定责任主体。案涉平台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三方《X代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被告违约导致。毕律师通过梳理协议内容,将其作为重要证据提交。
最后,指出一审存在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一审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程序严重违法。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对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等提出质证理由,但毕晓娜律师通过严谨的论证进行了回应。她指出案涉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被告担责;被告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被告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实现了从一审被判返款10万余元到二审零责任的重大逆转。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精准分析合同性质与责任主体、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指出一审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的方法论,为类似复杂商事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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