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爱荣律师代理的几起不同类型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分别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都是民商事领域常见纠纷,涉及的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2017年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合同,张某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入住。但郭某在取得产权证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张某认为被告违约,银行未尽审查义务,抵押权不应成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里,原告电子商务公司与被告建设发展公司因工期、质量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索赔近20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位某借款给杨X,杨X指定王X账户收款,借款到期未还,位某要求王X承担补充责任。
接受委托后,周爱荣律师结合自身十余年执业经验,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在房屋买卖案中,针对银行“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建设工程案中,分解原告的违约诉请,重点突破工期违约问题,对“高估冒算”严格抗辩,推动法院调减违约金。民间借贷案里,严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明确出借银行账户行为本身不当然产生民事责任,切割王X与借款事实的关联。
最终,在房屋买卖案中,法院认定银行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判令涤除抵押权,支持过户请求,适度调减违约金。建设工程案,法院驳回原告多项高额诉请,仅部分支持工期及电缆损失,被告承担金额远低于索赔额。民间借贷案,法院判决杨X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对位某要求王X承担补充责任的请求。这些结果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在遇到民商事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比如在房屋买卖中,要注意合同条款和产权变更问题;建设工程施工里,明确双方责任和违约条款;民间借贷时,清楚借款人和收款人的责任关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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