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位法律人便是徐征,他是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徐征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的学历背景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时,他总能从理论的高度出发,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
在执行被执行人邱XX、邱XX、邱XX开设赌场罪罚金一案中,徐征凭借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自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他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在这起案件中,法院依据刑事判决书向三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他们未能如期履行义务。徐征深知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他协助法院对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动力产进行网络查控,先后扣划了部分银行存款和涉案赃款。然而,立案执行后未查询到三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他们仍在服刑,没有履行支付罚金的能力。面对这种困境,徐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合理建议,展现出了他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握。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徐征的专业能力更是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被告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重病发作,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罪移送审查起诉。徐征作为代理律师,凭借着他“山东省刑事专业律师”的专业素养,仔细查阅卷宗证据、进行实地勘察。他敏锐地发现被告人故意采取绕路、关闭手机等卑劣方式延迟对被害人的救治,最终导致死亡。于是,他据此提出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代理意见。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徐征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法律适用的精准判断,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在每一个环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徐征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领域也有着卓越的贡献。他长期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企业高级合规师,为企业量身定制合规解决方案。他还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致力于法律人才培养,为法学教育与实践衔接贡献力量。同时,他还担任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泰安市律协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积极参与行业规范制定与律师权益保障工作。
徐征荣获过“泰安市优秀律师”“泰安市优秀专业律师”“泰安市优秀青年律师”等多项荣誉,他撰写的《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价值与适用》荣获山东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辩护的曹某某诈骗案荣获山东省律协“优秀案例一等奖”。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的结果,也是他“专业引领、尽责至善”执业理念的生动体现。
在法律的道路上,徐征就像一位执着的探索者,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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