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原告张XX在被告漏XX、姚XX、沈XX、马XX合伙经营某染整公司车间期间,为其提供染色用品。经对账,被告方仍欠付货款32,500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这不仅使原告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其后续的经营活动。在这种困境下,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俞国锋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开始仔细梳理案件证据。他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在这个案件中,他认真审查了《投资合作协议》、送货单以及由合伙人沈XX签字确认的《对账单》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被告姚XX提出“货款已过诉讼时效”“其不参与经营不知情”“合伙人已散伙”等抗辩理由。俞国锋律师曾经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副主任15个月,这段经历让他对于法律实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精准地向法庭指出,双方未明确约定付款时间,诉讼时效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起算,并未超过法定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而且买卖行为发生在合伙存续期间,且货物明确用于合伙经营的车间,其他合伙人是否“知情”不影响债务的合伙性质。
同时,俞国锋律师还积极与法院沟通。他利用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庭前电话联系未到庭的被告,固定了他们认可债务及签字的陈述。这一行为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体现了他在处理案件时的严谨和专业。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四名被告对32,500元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他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还荣获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评选中获奖,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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