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李某某与邓某某本是朋友,邓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李某某借款,借款方式包括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信用卡刷卡以及现金交付。经双方对账,确认借款总额为90000元,邓某某还出具了借条并承诺还款。然而,借款到期后,邓某某却失联并拉黑了李某某的联系方式,拒不还款。这使得李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严重威胁,多年的朋友情谊也化为乌有。在这种困境下,李某某委托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
在案件的初期,面对微信、支付宝、信用卡、现金等多种支付形式的复杂款项,赵瑞宁律师充分发挥其法学科班出身的优势,凭借在河北大学所学的法学知识,迅速着手梳理证据。赵瑞宁律师曾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案件,熟悉此类案件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她将多笔、多平台的转账记录、现金交易以及信用卡交易逐一梳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律适用方面,赵瑞宁律师展现出了精准的专业能力。她区分了有效借贷与无效部分,对于信用卡透支部分,精准适用“合同无效、财产返还”规则。赵瑞宁律师曾有过处理类似合同纠纷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她提出,虽信用卡部分合同无效,但被告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对于有效借款部分,依法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
在庭审阶段,被告邓某某经公告送达未到庭,缺席庭审。赵瑞宁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经验,完美把控了整个庭审过程。她曾处理过一些被告缺席的案件,深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充分阐述委托人的诉求。她提出被告经公告送达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应支持原告诉请。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项36358元,偿还原告借款53642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6月1日起按LPR计算至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205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委托人90000元借款本金全额得到支持。赵瑞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其秉持的“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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