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德州XX公司与某河北建筑公司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拖欠事宜产生纠纷。2022年,双方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德州公司承包澜XX住宅小区车库顶板防水施工工程,完成施工后,20XX年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然而河北公司仅支付40000元,剩余工程款拒不支付。德州公司委托张志来律师提起诉讼,诉求为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材料。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他长期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这使得他在处理本案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梳理证据过程中,他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意识到合同条款和工程量确认单的重要性。他仔细比对合同中的工程款支付节点和结算条款,与工程量确认单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每一个细节都能成为支持德州公司诉求的有力证据。他还曾担任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法律顾问等职务,这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严谨,注重法律依据的准确性。
法院于2025年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某河北建筑公司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河北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开庭前,张志来律师再次对证据进行了最后的审查和补充,确保证据链完整无缺。
张志来律师处理此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再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他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尤其擅长诈骗类经济案件和建设工程纠纷。在处理案件时,他会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和相关单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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