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黄晓阳律师始终坚信这句话。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辩称对涉案房产签订合同前被查封并不知情,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已得知查封情况,这让案件陷入僵局。黄晓阳律师接手后,对案卷进行仔细分析。他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对房产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无查封情况,而涉案房屋因被告原因被另案查封。黄律师以此为突破口,主张当事人对被查封实情知道的时间紧迫性,且被告消极不作为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黄律师的主张,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0500元。
“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再次得到验证。被告以原告迟延交货为由,主张迟延付款为抗辩行为,并反诉原告交付延期交货违约金137万元。黄晓阳律师反复研究涉案材料,从甲公司交货的前提着手,指出乙公司需向甲公司提供组装医疗器械所需的医疗模块,未能按时履行交货责任应归咎于乙公司提供物料不及时,且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进行了免费返修。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原告在合理期限予以补货,被告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为甲公司追回货款1331532元,迟延付款违约金1434689.36元。
面对复杂的案件,黄晓阳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纠纷的存在必然伴随着解决纠纷的办法”。在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案件中,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至七年并处罚金10000至20000元。黄律师深知作无罪辩护可能性不大,便从犯罪事实中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法定情节入手,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并与法官多次沟通。最终,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黄晓阳律师依旧在法律的道路上,为每一个陷入纠纷的当事人寻找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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