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某某在某某购物公园购买了一个返租商铺,本以为能凭借此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然而,当约定的租期到2019年2月5日到期后,问题接踵而至。郭某某认为开发商一直在实际使用他的铺位,理应继续支付租金,于是起诉要求开发商支付2019年2月至2024年10月的租金,共计7万多元。此案由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接手,他已执业多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冯居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在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60%,同时在劳动仲裁、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接手郭某某的案件后,他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梳理了全部证据,包括认购协议、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甚至还拍了商铺现状照片。
但案件的困境逐渐显现。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也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证明被告继续占用商铺。庭审中,被告拿出了2019年的报纸公告、公证书等证据,证明已通知业主收回商铺或续签,且商铺所在区域长期空置、正在施工。更为棘手的是,郭某某一方指认的427号商铺,和被告指认的竟然不是同一个位置。法院组织现场勘查时,负一楼正在吊顶铺地坪,原来的商铺早已拆除。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冯居昊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凭借自己在商业地产领域的专业认知,明白在合同到期后,若要主张租金,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继续占用商铺。他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围绕证据展开工作,试图从现有的证据中找到突破口,但最终还是因证据不足而面临困境。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使用涉案商铺,驳回了郭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给郭某某敲响了警钟,也让冯居昊律师更加坚定了提醒当事人重视证据的决心。冯居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他所承办的多起案件都取得了不错的结果,也因此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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