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豪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采纳,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从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斐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成功争取案件不予起诉、适用缓刑以及实现罪轻辩护等。同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也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在婚姻家事领域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担任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被告人戴XX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工作,被告人孙XX、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品牌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品牌的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
本案的核心诉求是为被告人黄XX争取从轻处罚。案件难点在于涉案金额巨大,且证据较为充分,证明被告单位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程豪律师的策略是,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从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主观故意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他提出被告人黄XX虽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在犯罪过程中并非主导,且部分行为是为了维持公司运营的无奈之举。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
程豪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点,从多个角度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证据组织方面,他仔细梳理了案件的各项证据,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部分进行重点阐述。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他充分发挥了出色的沟通能力,将被告人的情况和辩护意见清晰地传达给司法机关,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在司法实践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是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此类案件不仅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稳定。对于同行来说,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同时要善于与司法机关沟通。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此类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争取从轻处罚。
程豪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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