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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蔬菜供应商,被告是采购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2980元货款近3年,且在庭审中以“无欠款凭证”为由,试图赖掉全部欠款。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零散且时间跨度大。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欠款事实的书面凭证,以及可以明确逾期利息计算依据的相关材料。
臧存良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精准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结算单据,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欠款金额为12980元。其次,整理通话录音,找出其中被告承认“万把块钱我慢慢还”的关键内容,为证明欠款事实提供有力支撑。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被告以“无欠款凭证”进行质证,但律师回应称,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和结算单据形成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欠款事实,且通话录音中被告也承认了欠款。针对逾期利息问题,律师主张按LPR的1.3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向法庭说明了该计算方式的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2980元及逾期利息1487.72元,原告全面胜诉。而且本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效率高,诉讼费用绝大部分由败诉方承担,极大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
臧存良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一是优先固定核心证据,从众多零散的证据中精准提取关键内容,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二是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将不同类型的证据相互印证,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三是结合法律规定,为证据的使用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确保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地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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