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唐先生满心期待地等待着包租公司按时支付租金时,却等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的消息。不仅如此,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绝境。另一边,周先生借出的13万元,在多次催要下,被告陈先生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周先生也陷入了维权的困境。此时,执业多年的郭寿瑶律师接手了这两起案件。
这两起案件堪称疑难杂症。在包租公司案件中,法律与事实的胶着点在于公司“空壳”化,仅起诉合同相对方的空壳公司,很可能无法执行回款,且股东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存在复杂的法律界定。而民间借贷案件中,虽然有借条和转账凭证,但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以及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存在不确定性。郭寿瑶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在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她判断这并非简单的违约和借贷纠纷,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郭寿瑶凭借多年承办民商事案件的经验,特别是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的深厚积淀,切入了这两起案件。在包租公司案件中,她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这是她从过往大量类似案件中习得的思维方式。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在实战中,郭寿瑶展现出了强大的实战能力。在包租公司案件中,她深入调查取证,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原股东黄先生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先生,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曾处理过大量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的经验让她深知这种情况下股东出资瑕疵的重要性,于是果断向法院申请追加黄先生、邱先生为共同被告。在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详细梳理原告的各项损失,精准核算费用和利息,最大化客户权益。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周先生主张了合理的本金和利息,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最终,包租公司案件中,法院采纳了郭寿瑶的代理意见,认定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唐先生成功挽回全部经济损失。民间借贷案件中,周先生的全部本金和利息诉求得到支持。郭寿瑶不仅是诉讼的赢家,更是当事人权利的守护人,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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