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保护中,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是因为这类物权经过登记,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力,若适用诉讼时效,会破坏物权登记的效力和稳定性。
而对于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同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若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其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二、物权保护诉讼时效中断是怎么规定的
依据《民法典》,物权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也就不存在时效中断问题,但物权受侵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法定事由有: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比如,甲物权受乙侵害,甲向乙索赔,乙同意赔偿,此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自乙同意赔偿起重新计算。
三、物权保护诉讼时效中断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形
物权保护中,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但涉及物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且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
依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书面催款函要求返还因物权受损产生损失赔偿;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口头或书面承诺赔偿损失;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主张物权损害赔偿;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等。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这篇文章已经阐述了《民法典》中物权保护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请求返还财产在诉讼时效上的规定。不过,你可能还想知道,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会如何处理?另外,在请求返还财产期间,标的物产生的孳息等收益该如何处理呢?清楚这些能让你在物权保护方面有更全面的认知。如果你对《民法典》中物权保护的诉讼时效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如遇到实际案例不知如何适用等,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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