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老刘怎么也没想到,他参与的工程会惹上大麻烦。某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让实际施工人吴XX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合同,之后却以付款超约定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和吴XX返还“超付工程款”。吴XX经人介绍,找到了陈颖律师。
你可能会想,这有什么难的?问题在于,表面上是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实际施工情况复杂。吴XX虽借用劳务公司名义,却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是实质的包工包料承接工程。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实在事。
陈颖律师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举证和论证。她指出吴XX的实际施工地位,还说明企业拆分合同不能改变吴XX是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她进一步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主体是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不应担责。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
还有个类似的事儿。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被江苏南通公安机关刑拘,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她通过会见当事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围绕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展开辩护。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把原拟判的12000元罚金降到了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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