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国婚姻破裂,女方发起维权
原告杨XX和被告李XX是跨国夫妻,婚后育有两名在泰国出生的婚生子。由于长期分居两国,缺乏沟通,夫妻感情破裂。杨XX长期在泰国生活,两个孩子也在泰国居住、上学。为保障子女和自身权益,她委托陈昆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是解除婚姻关系,确认自己对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要求被告支付合理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的难点在于跨国因素带来的程序复杂。原被告分别居住在泰国和美国,司法文书送达、庭审参与、证据核实等都要跨越国境,耗时久、流程繁琐。而且被告经济条件优越,夫妻共同财产分布在国内外,福建晋江的一处房产是财产争议的核心,抚养费标准也需综合考虑被告经济实力和泰国当地生活成本等因素。
核心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子女抚养权归属
原告主张两名婚生子长期在泰国生活,为保障孩子稳定成长,抚养权应归自己。被告虽未明确反对,但希望能有更多探视机会。法院查明,孩子一直随原告在泰国居住、就学,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最终认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抚养权归原告。
抚养费标准
原告要求被告每月为每个孩子支付25000元抚养费。被告认为标准过高,应参考国内普遍水平。陈昆伟律师收集了泰国当地生活、教育成本以及被告经济收入等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孩子在泰国的实际生活需求和被告的经济实力,原告主张的抚养费标准合理,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原告主张福建晋江的房产归自己所有,被告则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割。律师从财产来源、双方实际居住需求等方面进行分析。法院查明,该房产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原告和孩子的居住需求,最终判决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调解成功,权益得到保障
经陈昆伟律师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确认:解除原告杨XX与被告李XX的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抚养费25000元,共计500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福建晋江的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就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无其他争议。
法律建议
在跨国婚姻纠纷中,要提前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收集好各类证据,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遇到纠纷时,优先考虑调解,既能减少双方诉累,又能维护子女的身心健康。在主张权益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诉求。
专业律师助力,维权成功
本案中,陈昆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原告争取到高额抚养费和房产。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办了超百余件案件。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跨国离婚纠纷时,精准把握关键突破口,高效处理司法文书跨国送达、证据跨国核实等复杂问题。他立足“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专业沟通技巧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推动争议焦点达成共识。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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