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济活动中,股权投资是常见的投资方式,但也伴随着诸多风险和纠纷。原告A就陷入了这样一场投资困境。原告A与被告B达成口头股权转让协议,投入十余万元受让某公司一定比例股权。然而,在原告A依约支付全部投资款后,被告B却长期拒绝签订书面协议,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未赋予原告A任何股东权利,这使得原告A的入股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李玉博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被告B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其未履行股权交付与登记义务,导致合同目的落空;二是存在口头协议证据不足以及投资款追讨的潜在风险。李玉博律师始终坚守“诚信执业、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他与原告A进行详细、坦诚的沟通,全面掌握案件细节,精准对接诉求。同时,注重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清晰传递案件核心。他围绕合同目的落空、根本违约、法定解除权等要点展开代理,通过收集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完整呈现证据链条。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A已足额支付投资款,被告B未履行股权交付与登记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原告A享有法定解除权。法院判决解除原告A与被告B之间的口头股权转让协议,被告B向原告A全额返还投资款十余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相关费用。这一结果实现了投资款的全额追回,全面维护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李玉博律师专注于刑事、交通事故、工伤等民事案件,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严谨履职,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份能力源于他长期的实务打磨,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外,他在办案过程中,总是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耐心倾听诉求,细致解读法律条款,及时反馈案件进展,让当事人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感受到安心与放心。他用专业与责任诠释了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为民间投资、口头入股、股权受让等常见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方案,专业守护公民投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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