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正兵律师在刑事犯罪领域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受委托独立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以董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为例,董某通过打开免提的方式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通话,致使被害人被诈骗9823元。王正兵律师抓住犯罪人犯罪形态和现有证据,多次与公安、检察院沟通,为董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董某遵守规定,王律师结合其最新情况提出附条件不起诉,最终意见被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检察院考虑到董某是在校学生、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等因素,决定对董某附条件不起诉。
再看蒋某非法经营香烟案,蒋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价值人民币617422元,属情节特别严重。按照云南省刑事犯罪标准,非法经营烟草数额在二十五万以上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可能判近十年有期徒刑。但王正兵律师发现蒋某并非开店经营香烟,更多是零卖且未真正获利,经过认真把控每个环节,最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还有伍某公交车扒窃案,伍某多次犯罪且有前科劣迹,在公交车上盗窃被害人钱包并取走现金3000元。王正兵律师为其辩护,强调其坦白情节、主动退赔退赃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况。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判处伍某拘役四个月。
云南勇仁律师事务所的王正兵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面临刑事指控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同时,要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王正兵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精准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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