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律师自2017年起在四川成都执业,至今已近十年。执业期间,他累计独立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在建工合同及劳动争议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同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不少实践经验。他曾处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令人印象深刻。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罗先生与成都市XX公司产生纠纷。罗先生于2018年入职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保。罗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社保损失及2019年10月工资等。仲裁阶段,罗先生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未获支持。该案件的核心难点在于入职时间的确定、经济补偿金是否应支付以及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较为典型,刘双律师在多年执业中见过不少类似情况。
刘双律师在处理此案时,仔细研究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他通过梳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确定罗先生的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对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最终让法院认定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在二倍工资方面,他准确把握仲裁时效,为罗先生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刘双律师还多次与罗先生沟通,了解案件细节,为其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最终,法院判决罗先生与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罗先生工资3334元、经济补偿金7315.5元、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
另一起案件中,王女士与何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何先生虽出具借条,但否认收到借款。刘双律师收集了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最终法院判决何先生支付王女士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双律师把卷宗归档,继续处理下一个案子。近十年的执业生涯,他始终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地办,用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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