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宿迁的一起工伤案件中,申请人沈XX在江苏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因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各项工伤赔偿费用。此案涉及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商业保险理赔与用人单位赔偿三者交叉,申请人虽因工受伤,但赔偿来源渠道多样,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商业意外险理赔款、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若按常规程序处理,申请人需先办理工伤保险报销,再处理商业保险理赔,最后向用人单位追索差额,过程漫长且充满不确定性。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工伤案件办理经验,制定了“三源整合、总额锁定”的调解策略。他将工伤保险待遇、商业保险理赔和用人单位赔偿责任打包处理,试图一次性解决全部争议。在调解方案设计上,他提出“139000元总额保障+多退少补”的机制。首先,协议明确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为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手续,报销所得款项全归申请人,保障了申请人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次,约定申请人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每次配合被申请人支付500元路费,既满足被申请人冲抵部分支出需求,又为申请人提供交通补偿;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协议约定申请人收到的工伤报销(含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总金额若超139000元,超出部分返还被申请人,未达139000元则由被申请人补足差额。
最终,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手续,报销款项归申请人;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被申请人支付路费;工伤报销赔偿款项总额按“多退少补”原则处理;本次工伤纠纷全部解决,双方再无争议。这一结果让申请人无需担忧理赔金额不确定的风险,无论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最终理赔多少,都能稳稳拿到139000元,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的劳动争议。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