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杭州拱墅区,一场涉及网络开设赌场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庄XX等人因参与790网络赌博游戏平台的金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而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开设赌场罪。这场案件不仅关乎被告人的命运,也考验着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
童彬超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学士,自2013年执业以来,已拥有13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是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担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行业导师等职务,于2019年被遴选进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队(第一批次)。童彬超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及金融保险业务,以团队化方式办理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根基。
在本次案件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0月,郑X、陈XX、余XX等人注册成立公司,开发运营790网络赌博游戏平台,招募庄XX等多名代理商为赌客实现游戏金币和人民币兑换交易业务。庄XX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开设“XXX”代理商工作室,至案发,该工作室为790游戏平台充值金币数达438XXXX0000个,涉案赌资达219XXXX7951元。
童彬超律师作为被告人庄XX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庄XX并非开设赌场的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其真实地位从属于赌博网站,作用较轻,且与其他代理商之间没有隶属或管理关系。同时,童律师指出庄XX已退出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当庭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庄XX、庄XX、庄XX、陈XX作为代理商工作室老板,系主犯;被告人王XX、陈XX、曹X、金XX、徐XX受雇从事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庄XX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其余被告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均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庄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童彬超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起网络开设赌场案件中,为被告人庄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其提出的辩护观点也得到了法院的采纳,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量刑。在刑事辩护领域,童彬超律师以其专注和专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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