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李XX本与被告嘉兴市秀洲区某羊毛衫加工场有着正常的加工合同关系。在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将原告提供的羊毛衫配件加工成成衣。然而,经过双方核对,发现原告多支付了16,635元加工费给被告。被告为此出具了《欠条》,但此后双方再未发生交易,被告也未返还该笔款项。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追款困境。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告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年,是嘉兴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共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他深耕民商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民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接受委托后,俞国锋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本案的关键在于被告出具的《欠条》,其上明确记载了欠款金额和事由。俞律师紧紧抓住这一核心证据,向法庭提交《欠条》原件,清晰证明被告确认欠款16,635元的事实。同时,他向法庭说明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后续交易时该款项可抵扣,但被告此后未再与原告发生任何交易,所以抵扣条件未成就,被告应当返还该笔款项。
面对被告失联的情况,俞国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策略。他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这一举措确保了诉讼程序能够正常推进。此外,俞律师在诉请中明确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损失,以此弥补客户资金被占用的损失。同时,考虑到因被告失联导致需公告送达,俞律师同步主张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负担,减轻了客户的维权成本。
庭审中,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预支的加工费16,635元并支付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均由被告负担,原告获得全面胜诉。
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着“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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