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接手
2021年,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案毒品达4557.4克的特大毒品犯罪案,当事人毕某面临重刑风险。张雪律师接受委托,成为毕某的一审辩护人。张雪律师自2013年正式执业以来,已独立承办各类案件上百起,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面对这起复杂的毒品犯罪案,她迅速投入到工作中。
问题剖析
公诉机关指控毕某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与余某完成毒品交易。案件中,余某前往某省某县购买毒品,支付毒资后取得毒品,在返程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毕某等人也随后被抓获。公诉机关以毕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
张雪律师全面审查案件,发现诸多问题。指控毕某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供述前后矛盾,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法定要求;无证据证实毕某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公诉机关也未举证毕某在所谓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工与关联程度。
辩护策略
面对这些问题,张雪律师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她全面梳理卷宗,指出孤证、辨认违法、鉴定瑕疵、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削弱指控体系。同时,明确毕某未参与策划、交易、分赃,依法认定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在辩护过程中,张雪律师还成功推动法院对无关前科材料不予采信,避免加重评价。
在一次与法官沟通案件细节时,张雪律师在提交的材料空白处写下“每委托都是信任,每一桩案件皆全力以赴”,以此表明自己对待案件的态度。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毕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最终,被告人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结束后,张雪律师在案件记录本上留下备注:“深耕法律实务,敬畏法律、尊重事实,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再次体现了她一直坚守的执业理念。此次辩护,张雪律师在数量特别巨大、法定刑极高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档量刑结果,彰显了专业的毒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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