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某满心欢喜地从被告X某处购买了一台轿车,付清了全部购车款,本以为开启了一段美好的用车生活,却没想到噩梦才刚刚开始。车辆不仅长期未过户,还因原车主未还清银行贷款被抵押权人委托第三方拖走,P某彻底失去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陷入了钱车两空的困境。无奈之下,P某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她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尤其擅长处理征地拆迁、离婚诉讼等纠纷。
在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抗辩原告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购车时已知车辆未过户,请求驳回全部诉请。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解除、过错责任、款项返还展开了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她首先固定关键事实,收集买车合同、转账凭证、报警证明、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车辆被拖走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未解除抵押、未办理过户、交付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面对被告“解除权消灭”的抗辩,张双意律师精准驳斥,明确提出原告知晓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合法有效。她还清晰论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阐明车辆因抵押被拖走、无法过户、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X》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条件,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
在代理过程中,张双意律师客观面对车辆使用折旧,务实维权。她尊重车辆实际使用事实,认可法院就使用折旧进行合理扣减,坚持以追回大部分购车款为核心目标。庭审中,她围绕“隐瞒抵押—拒不过户—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落空—合同应予解除”展开完整逻辑链,获得了法院的全面采纳。
最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买车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P某购车款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二手车交易法律专业功底,精准把握抵押车辆权利瑕疵、过户义务、根本违约、合同解除权起算点等裁判要点。她强势破解“解除权过期”陷阱,为同类二手车纠纷树立了解除权认定规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委托人的损失。同时,她务实维权,以最短时间、最低成本实现核心款项全额追回,使本案成为二手车交易维权的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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