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法庭上,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原告某水产商行状告被告朱X和卓X,称朱X在结欠其货款的情况下,将案涉房屋一半的份额低价转让给卓X,随后卓X又将房屋出售,这一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并让卓X补偿朱X相应款项及利息等。
原来,朱X在2021年前就结欠原告货款77000元,2022年又结欠5835元,共计82835元,该货款经法院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案涉房屋根据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朱X和卓X各享有一半份额。2024年4月16日,朱X以1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持有的一半份额转让给卓X,同年12月28日,卓X以18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
面对原告的指控,卓X委托了樊佳佳律师为其辩护。樊佳佳律师有着丰富的民商案件处理经验,注重策略前置与风险预判。她接手案件后,开始系统梳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经过仔细分析,她发现卓X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陆续向朱X转款,累计达1372138元。同时,朱X与卓X签订的《协议书》也明确载明,卓X此前已将属于朱X一半份额的房款分期全部支付给朱X,至此离婚判决书上的房产分割已处理完毕。
在法庭上,樊佳佳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指出,虽然《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朱X以10万元出让房屋份额,但事实上卓X支付的款项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总价的50%,且原告未举证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告主张朱X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事实不存在,其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场围绕百万房产折价款的证据攻防战,以樊佳佳律师的胜利告终。
事后,卓X对樊佳佳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她始终记得樊佳佳律师常说的“认真负责,坚守职业原则,竭尽所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樊佳佳律师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守住了百万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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