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X满心焦虑,看着那堆积如山的供货单据,却迟迟收不到剩余的货款。原本以为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却陷入了无尽的纷争。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认可欠款金额,却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减免损失;被告周X则辩称自己是公司员工,属于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个人责任。王X多次催要无果,陷入了绝望的境地,这核心矛盾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这样的案子,韩蕊律师执业以来已经办过逾500件。
在王X最无助的时候,韩蕊律师出现了。她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自2022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做律师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这让她对合同纠纷等案件有独特视角。她曾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立刻展开了行动。凭借500多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合同细节和供货凭证是关键。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被告简单的质量问题抗辩,而在合同中对于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的约定。于是,她带领团队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收集第三人供货的相关证据,包括货物签收单、质量检验报告等,以证明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在庭审过程中,韩蕊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那个在业内备受认可的荣誉,其评选标准就是专业、诚信、高效、负责,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精准地引用法律法规,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有力反驳,将合同效力、违约事实和损失计算清晰地呈现给法庭。
决定性的一步在于韩蕊律师找到了一份关键的质量检验报告,这份报告证明了货物在交付时是符合质量标准的。这一证据让被告的质量问题抗辩不攻自破,法院最终采信了韩蕊律师的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欠款事实清楚,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原告货款452575元及相应利息。被告周X系履行职务行为,不承担个人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韩蕊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常说:“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不仅是她的执业理念,更是她一直坚守的信念。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