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一场交通事故让一位高龄当事人陷入了困境。一辆小型轿车与当事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当事人严重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后续的赔偿问题却成了难题。当事人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一处一级伤残、一处二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还需完全护理依赖,这意味着会产生高额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事故车辆虽投保了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但治疗期间两家保险机构分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双方在伤残赔偿计算、护理期限、精神抚慰金标准、外购药及辅助器具费用认定等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
在当事人一筹莫展之时,他们找到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李珂律师。李珂律师执业11年,专职从事法律工作,还是乡政府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李珂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全面梳理证据。他仔细收集并固定了医疗票据、外购药、辅助器具购买凭证等全部证据。他深知证据是案件的关键,每一张票据、每一个凭证都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赔偿金额。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所有证据都完整、准确。
为了更准确地确定当事人的伤残情况,李珂律师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出具伤残等级、营养期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意见。他知道,专业的鉴定意见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在鉴定过程中,他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确保鉴定过程公正、客观。
在核算各项损失时,李珂律师依据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精准地计算出了当事人的各项合理损失。他明确了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三者险按主要责任80%比例赔付的法律逻辑,为后续的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年限、精神抚慰金过高、外购药无医嘱等抗辩意见。李珂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他用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让保险公司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法院判决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当事人480308.46元,并向垫付费用的保险机构返还88261.8元,高龄重伤当事人最终足额获赔近50万元,各项合理损失均得到法院支持。
李珂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的合法权益。他用专业和责任心,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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