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我所在的XX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XX公司遇到了一起棘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时,原债权方XX银行杭州XX将对XXXX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我们,然而XXXX公司未还本付息,其余九名被告也未承担担保责任。而且这九名被告全部拒不到庭,这让案件变得异常复杂。
在四处寻求解决办法的时候,我们了解到了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的戴芬芳律师。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301201311936342,服务地区为浙江杭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17楼。她是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还是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西湖分会委员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在民事纠纷及股东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60%,在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这些亮眼的履历让我们眼前一亮,于是决定委托她处理此案。
委托戴芬芳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2017年X月,她仔细梳理了案件材料,发现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一系列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被告的借款和担保事实,为我们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之后,在2017年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时,戴芬芳律师在法庭上精准论证了最高额保证的连带责任,将借款、担保、展期及债权转让等证据完整地呈现给法庭,有力地说服了法官。庭审过程中,她逻辑清晰、言辞犀利,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让我们看到了她的专业和敬业。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全部诉请。判决被告XXXX公司返还借款本金XXX.55元,支付利息571144.05元(暂计算至2016年X月XX日,此后以XXX.5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225%支付至实际清偿日止),其余被告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44XXXX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成功追回了近740万元的债权,有力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金融债权的安全,也让我们对法律的公正和专业律师的力量有了更深的认识。真心感谢戴芬芳律师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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