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专业与执着,为当事人书写着正义的篇章,祁月律师便是其中之一。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祁月律师已在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70%。
2024年11月1日,一起交通事故打破了关X原本平静的生活。被告张X驾驶大型拖拉机行驶时,后托板脱落撞伤了关X。交警认定张X全责,但张X驾驶的拖拉机未投保交强险。关X受伤后住院治疗32天,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75日,营养期45日。关X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1.1万余元,然而被告辩称外购药无医嘱、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应为12年(原告主张13年)、精神抚慰金过高。
祁月律师接受关X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于是积极收集各类证据,提交了病案、医疗费票据、购药发票、出院医嘱等。在办案过程中,祁月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根据司法解释,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侵权人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针对被告对外购药的质疑,祁月律师以出院医嘱中明确要求服用利伐沙班及定期复查为依据,有力地证明该费用属合理医疗支出。
在法庭上,祁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将证据一一呈现。对于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问题,虽然从13年调至12年(定残时关X68周岁),但她合理主张,仍为关X争取到46988.4元赔偿,同时法院支持精神抚慰金5000元。
最终,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关X各项损失合计99481.5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2元、鉴定费2100元,共计3362元,原告负担118元,被告负担3244元。
这起案件只是祁月律师执业生涯中的一个缩影。她作为吉林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及侵权领域注重证据链构建与赔偿项目精确核算,在刑事辩护方面善于把握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及程序正义。无论是区分见面礼与彩礼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还是在冰雪景区滑倒案中精准举证合理划分责任,祁月律师都以专业的素养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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