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沧州市运河区发生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XX因信用卡逾期,急于办理贷款,在网上轻信陌生人,按照对方指示提供银行卡、手机号、身份证等并配合刷脸,导致银行卡涉诈资金达4XX11.X1元,获利2万元。这种行为不仅使自己陷入刑事风险,还可能对众多涉诈案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此时,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的王艳翠律师介入了此案。
案件侦查阶段,王艳翠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了解案件细节对于辩护的重要性。王艳翠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她第一时间与被告人XX沟通,详细了解其整个被骗过程。在得知XX是因急于贷款而被利用后,王艳翠律师敏锐地捕捉到XX在案件中的被动性和非主观故意性,这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王艳翠律师依据自己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积累的经验,从法律角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她发现被告人XX具有自首情节,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同时,XX积极赔偿涉诈案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王艳翠律师将这些情节整理成详细的辩护材料提交给公诉机关,提出对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
在庭审阶段,王艳翠律师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60余件案件的经验,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她指出被告人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具有自首、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社会危害不大。她的辩护观点有理有据,得到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XX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其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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