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丹阳市,陈XX与王XX曾为朋友关系。王XX因资金周转多次向陈XX借款,陈XX通过微信转账出借15万元。2021年7月,王XX出具借条确认借款,并约定2021年11月30日前还清,若违约需承担追偿相关费用。然而,王XX仅归还8.6万元,余款6.4万元未付。陈XX因此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XX偿还借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费用。
张琪律师作为陈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2025年11月,法院立案受理该案件,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张琪协助原告举证借条、转账记录等,以此证实借款及欠款事实。被告王XX认可了相关事实。
张琪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专业优势。他对证据进行了有效组织,借条和转账记录等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借款的事实和金额,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在庭审中,他合理运用程序,积极与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沟通,为达成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张琪律师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处理过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也有自己的专业见解和应对策略。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调解协议内容为: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4万元、利息7360元,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保函费1000元,合计77360元,自2025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2600元至付清;若被告有一期未按约给付,原告可就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520元由被告于最后一期款项中一并给付。该协议既保障了债权人陈XX的权益,也兼顾了债务人王XX的履行能力。此次调解结果,让陈XX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经济损失,而王XX也获得了较为合理的还款时间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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