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与对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付款要等项目完成审计且与项目总承包单位办理结算后。然而,项目完工近四年,审计虽已完成,但对方以“背靠背”条款为由,称业主未付款,支付条件未成就,还说我们未足额开具发票,他们有权拒绝支付。之前我们曾起诉过,却因审计结果未出具被驳回。这次再起诉,对方又提出重复起诉和滥用诉权的问题,情况十分棘手。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找到了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的沙璇律师。沙璇律师执业证号是15201202111321991,服务地区主要在贵州。她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11年,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还为几十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务顾问,以擅长各类典型疑难法律事务而著称,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她还是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贵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等,曾成功代理2亿元标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这些经历让我眼前一亮,我当即决定委托她处理此案。
委托后,沙璇律师做了很多具体工作。首先,她花了一周时间,在律所仔细研究了我们提供的所有合同、审计报告、往来函件等材料,精准指出合同中“背靠背”条款在本案中的不合理性,以及对方怠于行使权利阻碍支付条件成就的关键问题。这一动作让我们看到了胜诉的希望,她还详细地给我们分析了案件走向。接着,沙璇律师多次前往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有一次在法院的会议室里,她据理力争,清晰阐述我们的观点和证据,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后续的判决打下了良好基础。庭审时,沙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对对方提出的各项抗辩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我们本次诉讼基于新的事实,不构成重复诉讼;对方长期怠于向上主张权利,应视为支付条件已成就;开具发票与支付工程款不具有对等性,不能成为对方拒绝付款的理由。她的精彩表现让我们十分佩服。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对方的上诉,维持原判,我们成功追回了工程款。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难题,更让我们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信誉。感谢沙璇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让我们在这场艰难的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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