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徐X以自身合法持有的车队股权被擅自处分为由,将车队和第三人徐X宇告上了XX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其父亲徐X逸的入股资金163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2600元,合计195600元,还要他承担诉讼费。当时的情况十分棘手,原告坚称父母离婚时约定股权归其所有,而父亲去世前股权被擅自出售,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朋友这边虽然辩称只是履行监管职责,股权处分是因徐X逸重病,徐X宇为救治亲属协商转让,但证据方面并不充分。朋友咨询了很多人,大家说法不一,这让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每天都忧心忡忡,担心会面临巨额赔偿。
后来,经人介绍,朋友找到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经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203201410422082。他服务于贵州遵义地区,所在的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大道林达时代中心13栋15层。李光伟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在业界口碑良好。他还是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2015年起担任遵义仲裁委仲裁员,2021年起担任贵阳仲裁委仲裁员,这些丰富的履历和头衔让朋友眼前一亮,立刻决定委托李律师代理此案。
委托后,李光伟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在接手案件的第一周,他就在律所办公室里,花了好几个晚上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快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从诉讼主体资格、侵权行为构成、遗产清算后果三个关键维度构建了抗辩体系。这个动作让案件的辩护方向变得清晰明确,朋友看到李律师如此专业和高效,心里踏实了不少。接下来的半个月,李律师带着助手四处搜集证据,协助当事人找到了案涉股权处分经徐XX同意的相关证据、遗产清算的书面声明、社区居委会的见证材料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李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都反复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开庭前的几天,李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资格、证据举证责任的规定,以及监护制度中关于临时监护人职责的相关法律原则,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他在代理词中清晰阐述了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为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最终,XX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徐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徐X负担。这个结果对朋友来说意义重大,不仅避免了19.56万元的经济损失,还维护了他和车队的名誉。朋友对李光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律师在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代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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