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小区生活中,很多业主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疑惑:小区里的一些设施、场地到底归谁所有呢?像小区的停车场、电梯广告收益这些,究竟是不是业主共同财产呢?其实,明确业主共同财产的范围很重要,这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连哪些是共同财产都不清楚,很可能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都不知道。下面就来详细说说业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一、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比如小区内的花园、散步小道等,这些都是业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还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也归业主共有。像小区的活动中心、门卫室等,都属于业主共同财产。
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这部分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比如小区电梯需要更换零件、屋顶需要修缮等情况,就可以动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由业主共同缴纳和管理,属于业主共同财产。并且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
小区里的电梯广告、外墙广告、停车场收费等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属于业主共有。比如小区电梯里张贴了广告,广告公司支付的费用,在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剩余的就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收益可以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四、车位、车库的归属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比如小区里在公共道路上划的停车位,其收益就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
业主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后,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被物业私自占有,或者维修资金被挪用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维护自己对共同财产的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维护业主共同财产权益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棘手的事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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