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某地公安机关对胡XX涉嫌强奸幼女案依法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胡XX家属紧急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其侦查阶段辩护人。王战军律师执业证号为15001201910089393,自2019年开始执业,现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强奸罪(被诬告强奸)类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与取保候审事宜。
接受委托后,王战军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胡XX,倾听其辩解,梳理案件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被害人陈述与胡XX辩解在核心事实存在多处矛盾,且缺乏直接客观证据佐证犯罪事实,案件不排除诬告陷害可能。王战军X队迅速召开研讨会,明确围绕“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法定条件”展开辩护,连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证据缺陷和事实疑点,论证胡XX不构成犯罪的观点。提交意见书后,王战军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推动其全面审查案件。最终,2024年8月2日,检察院采纳辩护观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胡XX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025年夏天,嫌疑人刘XX因涉嫌强奸幼女被立案侦查,家属同样委托王战军律师。王战军确立“快速介入、全面研判、精准发力”原则,会见刘XX,核实案件细节,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对涉案证据进行系统性梳理,结合强奸罪(幼女)构成要件,分析刘XX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排查证据链疑点。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王战军向检察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专项辩护意见,阐述现有证据存在合理疑点、刘XX人身危险性低、有保证人担保等观点。经过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并补充佐证材料,2025年7月31日,检察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刘XX恢复人身自由。
这两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一是凸显了侦查阶段律师介入的重要性,能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表明律师通过专业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可有效影响司法机关决策;三是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从证据矛盾和人身危险性角度进行辩护的思路;四是体现了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幼女类案件往往社会关注度高、证据审查严格。王战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证据审查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执业证号为15001201910089393的王战军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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