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常有拥有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财政学专业的教育背景,还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与庭审经验。他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保险拒赔维权领域,隋常有始终坚信“保险公司的一纸《拒赔通知书》并非终局判决”。他凭借对《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第十七条(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精准运用及医学知识的跨界积累,成功处理了多起高难度保险拒赔案件。他曾作为保险公司代理人参与多起保险合同纠纷应诉工作,熟知保险公司诉讼策略,这为他在保险拒赔维权案件中带来了“知己知彼”的独特优势。
在刑事辩护方面,隋常有专注于经济犯罪、人身伤害类犯罪、妨害司法类犯罪的辩护工作。他擅长在侦查阶段“黄金37天”内介入案件,近两年取保候审成功率约83%,成功为多名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其中多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现不起诉。
在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隋常有擅长大额复杂的个人/企业债权/债务处理。面对证据薄弱的情况,他善于通过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还原借贷/合同事实真相,破解“孤证”举证困境。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展现隋常有的专业能力。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隋常有代理原告成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54万元投资款及利息。他系统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证明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解除权与财产权益。
在债权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中,隋常有成功突破被告高某“不知情、未受益”的抗辩,通过证明借款用于购买房产且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高某系共同受益人,将案涉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判令配偶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判决五名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的实现。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委托隋常有律师代理。被告抗辩款项为“投资款”,隋常有凭借《借款协议》等证据,成功将款项性质转化为法院认定的“借款”,避免了投资失败导致的血本无归。在被告主张“不认识原告”“款项为投资款”的不利情况下,他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和庭审应对,为当事人全额追回200万元本金。
隋常有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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