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代理的几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分别涉及债权债务、遗产继承、义务帮工等领域的常见纠纷,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件中,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向吉贡XX供应猪肉,累计供货金额达122,808元。吉贡XX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71,340.5元未付,却矢口否认买卖关系。其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只是代付款,货物并非全部由其下单。而XX公司陷入了“货卖了、钱收不回来、对方还不认账”的困境。
接受委托后,黄俊华律师结合自己在债权债务领域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收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开票信息、付款行为等关键证据,向法庭提出孙X、张X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即使他们不是吉贡XX的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地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同时,反驳了吉贡XX的“代付”说。
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黄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结果让XX公司在疫情期间的这笔“保供账”有了着落。
在八旬母亲去世后百万售房款“消失”案件中,2023年,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朱XX去世后,弟弟李X坚称母亲名下的119万元售房款已被母亲赠与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作为遗产分割。而李XX和姐姐认为弟弟擅自支取了款项,应当返还并依法分割。
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并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了母亲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完整还原了售房款的流向。庭审中,抓住弟弟陈述的矛盾点,向法庭指出母亲大额资金转移不符合常理,弟弟的解释不应采信。同时,考虑到弟弟对母亲的照顾,主张其可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吞全部。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判决弟弟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这一结果体现了在遗产纠纷中,“照顾”不等于“独占”,大额资金的异常转移仍可被认定为遗产。
在义务帮工受伤赔偿案件中,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XX在协助卸货时从车上跌落受伤。他向相关方主张赔偿时,蒋X、郑X和货主公司三方推诿。蒋X称与自己无关,郑X说已劝阻姚XX,货主公司表示不负责装卸。
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了各被告在事件中的角色,收集了报警回执、住院记录等证据。庭审中,反驳了被告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黄律师关于“被帮工人为郑X”的核心观点,认定姚XX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40%的责任。2024年,法院判决郑X承担60%的责任,支付姚XX各项赔偿款共计17,755.36元。
这三起案件的处理过程表明,在不同类型的纠纷中,准确收集证据、抓住关键法律点、合理划分责任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厘清法律关系,对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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