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9年12月,XX央企在湖南长沙的子公司XX实业发展公司与XX海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海口市364.22平方米的商业楼以480770元转让。XX海公司支付房款后,因未协助过户于2010年6月起诉,法院判决支持其全部诉求。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XX实业发展公司新负责人接到文书后评估房屋价值,发现前任低价出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此时,当事人委托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律师自2007年起便开始执业。
面对判决生效且进入执行的困境,刘小林律师凭借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深知国有资产保护的重要性。他迅速向强制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异议申请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凭借对公司运营和法律风险防控的经验,详细阐述了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争取到了延缓执行程序推进的时间,为后续的抗诉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机会。
同时,刘小林律师着手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他指出原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原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存在XX实业发展公司原负责人与XX海公司实控人陈XX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刘小林律师在公司改制上市、公司重组并购等高端商事领域的成功操作经验,使他在分析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他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详细论证合同无效的理由,成功说服检方以“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提出抗诉。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进一步阐述合同无效的观点。他曾深度参与企业运营,熟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合规管理体系构建,这些经历使他在庭审中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主张。
最终,原一审法院重审后支持了刘小林律师主张合同无效的观点,为被告XX实业发展公司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5万余元。刘小林律师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其案例进行报导,案例全文刊登在《湖南律师》2023年第一期,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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