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与被告因业务往来相识相恋,恋爱期间有多笔转账和贵重物品赠与。分手后,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给付财物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返还18万余元转账及黄金项链、戒指、投影仪等财物。这一诉讼让被告陷入巨大的经济困境,可能面临大额财产损失。此时,河南驻马店李珂律师登场,他在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已执业11年,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初期,李珂律师凭借自己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和多年处理婚姻家庭等案件的经验,敏锐地抓住了双方签署的《恋爱关系赠与协议》这一关键证据。他明确指出案涉赠与为无附加条件的合法有效赠与,从合同层面有力地否定了原告附条件赠与的主张。就像在迷雾中找到了指引方向的明灯,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案件的推进,李珂律师开始全面梳理双方的资金流水。他曾处理过大量涉及资金往来的案件,深知其中的复杂性。在这个案件中,他精准地区分了业务合作款、代收代付款、借款还款等非赠与性质款项,将原告诉请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有效剥离。这一细致的工作,最大限度地缩小了当事人的返还责任。
在尊重被告意愿的前提下,李珂律师制定了最优的应诉策略。他充分考虑被告同意返还首饰的意思表示,固定了责任范围。依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与法律逻辑,为维护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做了充分准备。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珂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恋爱关系赠与协议》合法有效,案涉转账款项性质存在争议且属于无条件赠与,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返还18万余元转账及投影仪的诉讼请求。基于被告同意返还的意思表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黄金项链一条、戒指一枚,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原告承担,被告仅承担少量费用,成功实现了核心抗辩目的。李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以其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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