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0月,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口罩成了紧俏物资。被告人刘X盯上了这个“商机”,打起了歪主意。他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周X信以为真,支付了279,500元货款。为了让周X信任自己,刘X伪造了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还把钱转入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之后,刘X只给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了60,300元货款,剩下的钱都被他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谢X在明知所收资金“违法”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协助转移资金,还从中分得44,000余元。周X一直没收到货,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随后失联。
案发后,刘X和谢X先后主动投案。他们的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刘X退了170,000元,谢X退了54,000元,李X退还60,300元,周X也出具了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认为涉案金额279,500元,属于“数额巨大”。
刘X的辩护人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强调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试图争取更轻量刑,但法院认为“合同仅为诈骗手段”,未采纳该主张。对于刘X和谢X,辩护人全面梳理并突出他们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针对谢X,辩护人重点论证其事前不明知具体诈骗内容,仅知“收违法钱”,主观恶性较轻,且作用次要,应认定为从犯。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刘X辩护人主张“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谢X辩护人强调“犯罪情节极度轻微、具偶然性”,还错误主张其有“立功”情节,后被法院驳回。此外,谢X辩护人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不应承担全案27万余元的共犯责任,也未被采纳。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且为主犯,数额巨大,还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他有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的从犯,虽对具体诈骗方式不知情,但对刘X实施犯罪具有概括故意,成立共犯。结合他从犯、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缓刑请求均被驳回,原因是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本案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等代理。
从这个案子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对于普通人来说,在交易时一定要谨慎,尤其是涉及大额资金的交易,要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交易的真实性,避免陷入诈骗陷阱。如果不幸遭遇诈骗,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主动投案、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行为,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能争取从轻处罚。
在这起口罩诈骗案中,刘映辉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这为他处理复杂的刑事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众多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本案中,他精准地分析案件情况,虽然部分辩护观点未被法院采纳,但他对罪名适用的专业研判、对从宽情节的全面梳理等,都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正是这种专业和敬业,让他在案件办理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