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在神木市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正在激烈审理。原告某建设公司的律师当庭提交《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和微信聊天记录,坚称工程已转包,被告张X系案外人雇佣,且已支付2000元了结此事。坐在被告席的韩虎伟律师表情镇定,准备展开有力回击。
这起案件中,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工资标准的确定以及各项工伤待遇的计算。2023年6月24日,张X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书》,进入该公司承包项目工作,7月11日受伤住院20天。之后,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X所受伤害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X申请劳动仲裁,某建设公司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
韩虎伟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在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处理上有丰富经验,尤其擅长工伤待遇纠纷等类型案件。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发现两个关键有利因素: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协议书》和生效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在证据组织上,韩虎伟律师多管齐下。对于劳动关系,他提交《劳动协议书》原件,证明双方于2023年6月24日建立劳动关系,还指出原告无证据证明张X与案外人瞿X存在雇佣关系,且工伤认定决定书已明确用人单位为原告。关于工伤责任,他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强调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工伤认定申请复议或诉讼,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工资标准方面,他依据《劳动协议书》,主张月工资15000元,针对原告否认协议真实性,指出其无反驳证据。对于已付款项性质,他说明2000元系生活费,金额远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且无书面协议证明系一次性了结。
庭审中,面对原告的主张,韩虎伟律师有力反驳。最终,神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某建设公司需向被告张X一次性支付各项费用合计242854元,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负担。
在另一起公司纠纷案件中,韩虎伟律师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大量的财务数据,他逐一核对每一份合同文件,仔细分析财务报表,为当事人厘清了法律关系,最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